近年来发现市场上出现个别公司采用的企业名称与本公司(苏州宝玛)相近,产品外观仿制本公司产品,甚至直接盗用宝玛公司商标及名称生产假冒产品,欺骗客户,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宝玛公司的合法权利,为此,我公司立志于通过法律手段制止这种侵权行为,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2011年8月针对深圳市台钲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侵犯我司商标权及名称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1年11月7日开庭明确判定深圳市台钲精密有限公司侵权成立,当庭调解,要求深圳市台钲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向我公司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在深圳法制报上做出登报道歉,并立即停止侵权(见附件)。这一案例的胜诉极大的鼓舞了我们在维权道路上的信心,下一阶段宝玛公司准备加大打击力度和深度,同时再次奉劝那些盗用宝玛公司商标、名称生产假冒产品或采用与我司名称相近、仿制我公司产品专利外观行为,来误导消费者的个人及公司,立即停止这种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