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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人与经理人之争
2013-08-15 14:23:06

    公司成长到一定规模时,创办人到底需不需要被专业经理人取代?这个问题一直以来都有两种观点。哈佛商学院教授华诺曼倾向于“是”。他研究了四百六十家初创不久的美国公司,结果发现,平均来说,由创办人担任执行长的公司,市场价值比较低。简单说,发明一个新产品所需的技能,跟管理一家公司需要的技能不同,很少有人两者兼备。但是,财富杂志指出,那是以一般情况来说。如果要找超级成功的例子,押宝在创办人身上还是聪明一点的选择。
    从历史上来看,最成功的企业大部分都是由充满热情的创办人所领导。
    财富杂志曾经选出的年度风云人物,甚至所有入围名单,几乎全由企业创办人包办。苹果的乔布斯是一个绝佳的代表,能够达到苹果这种成功等级的公司,十之八九都是由创办人掌门。为什么押宝创办人?因为他们有能力创造出新的产品。教会一位梦想家有效率地经营公司,或许偶尔能够成功;但是想教会一个生意人追求梦想般地创新,却很困难。同时,创办人握有对公司产品的一种权威性。耶鲁大学教授桑纳菲德(Jeffrey Sonnenfeld)表示,当创办人想要改变公司,自然具有一定的可信度,比较不会失掉旁人的支持。
    一家创新的公司,往往必须有能力做出坚定的赌注,有时候必须快速采取行动,试卖新产品。这方面,创办人往往站在最有利的位置,因为他比任何人都了解公司的愿景,可以从更大的角度思考。最重要的是,相较之下,创办人的眼光比较长远。一般执行长在职的平均时间为八年,但是创办人常常是打算一辈子投注于公司。他们对产品有着情感上的深厚承诺,往往不愿意卖掉公司。
    以贝佐斯(Jeff Bezos)来说,1994年,他创立了亚马逊网络书店,三年后公司公开上市。由于他遵循的是一个新的商业模式,需要时间慢慢成熟,当时分析师与投资者都因此有所批评。但是事后证明,他的坚持是对的,即使网络泡沫化,亚马逊还是开始赚钱。一直到现在,他仍然持续带领着公司摸索扩大机会。
    那么,为什么那么多由创办人担任执行长的公司会失败呢?基本上是因为,大部分的新创公司都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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