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等七部委相继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提出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实施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
按照《溯源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也已上线启动,目的是要实现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信息监管。
8月1日,“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宣贯会”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旨在促进行业全面了解溯源管理政策要求以及国家溯源管理平台功能等内容,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据了解,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以及使用年限的增加,预计2020年动力蓄电池累计退役量将超过20万吨,庞大的退役数量已经逐渐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环境安全构成了新的挑战。
对此,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巡视员李力在宣贯会上指出,加强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不仅是保护环境安全,缓解资源瓶颈的要求,对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蓄电池产业绿色发展来说,也具有重大意义。全产业链相关企业需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及时贯彻落实管理要求,形成利益共同体,高水平、高质量的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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