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的要求,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研究制定了《进一步深化管理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确保完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既定目标的十项措施》,旨在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加快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组织实施,突破核心领域关键技术,保障专项总体目标圆满完成,为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文件包含3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涉及10条措施,涵盖30条具体要求。
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1)明确课题申报和批复程序要求;(2)减少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3)精简课题验收程序;(4)实现信息互联共享。
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赋予科研人员和科研单位更大自主权:(5)赋予重大专项科研人员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6)进一步优化概预算管理方式;(7)开展基于绩效、诚信和能力的重大专项科研管理改革试点。
弘扬科学精神,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8)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措施;(9)加大特殊人才薪酬激励力度;(10)弘扬科学精神,转变科研作风。
通知要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等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相关制度中,关于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申报、综合平衡、立项批复(含预算)、项目(课题)验收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各级管理机构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和25号文精神及时做好重大专项管理改革部署和落实工作,确保完成既定战略目标。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