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营销20法则
2008-06-17 15:46:10
第一条 抢先法则——要快速行动以取得利润
一个企业、一个人要想赚钱并不让赚到的钱付之东流,最重要的是什么呢?
很多人都会认为,一个企业最重要的是要有好的产品质量, 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要有真才实学。
可是世界上为什么到处都是才华横溢的失败者呢?
可是为什么茅台卖不过五粮液呢?难道是茅台的质量不如五粮液吗?显然不是,恰恰相反,国酒茅台,乃是国产白酒第一品牌,质量很好。
再比如,脑白金与美乐通宁是一种东西,可脑白金红遍大江南北,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而许多生产美乐通宁的厂家难以为继,步履维艰。质量一样,企业业绩却天壤之别。可见,产品质量好,企业并不是真的就好。
可口可乐曾经发起过一场改良运动,推出一种新的配方,测试表明,新可乐的口味要比原可乐好,但没想到新可乐推出之后遭到了消费者的强烈反对,结果不得不放弃新配方,继续沿用100年前的可乐配方。质量更好的产品在市场上竟然没有立足之地。
太多的人、太多的企业醉心于苦练内功,埋首于产品质量。
但现实是,很多才华横溢的人并没有取得多大成就,有的甚至潦倒一生,一事无成;相反,很多才能平平的人却取得了辉煌成就。同样道理,很多产品质量上乘的企业无法生存或经营惨淡、处境艰难,而一些产品或服务质量并不十分突出的企业却做得很大,如鱼得水,甚至成了行业老大。
我们并不是否认产品质量对于一个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以及横溢的才华和优秀的品德对一个人的重要性。但若以成败论英雄,那么,一个企业或一个人要想获得成功,特别是巨大的成功,仅有好的质量或过硬的本领或只关注于提高产品质量或个人内功的各个细节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当你还很弱小,你的企业刚刚起步,还处于劣势,但又不得不与强大的对手竞争时,你的这种“质量第一”的观念很可能在一开始就是错误的,因为你违背了市场营销的第一条法则——抢先法则。
抢先法则包括:1、“第一”胜过“更好”2、“快”比“好”更重要3、追求完美等于“死亡”三大要义。
“第一”用过“更好”
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抢先做“第一”;一家企业要想获得成功,最重要的也是要抢先成为“第一”。
做“第一”,在人们心目中先入为主,比起努力使人们相信你可以比“第一”做得更好要容易得多,因此也容易成功得多。
我们试举例说明。
世界上最高的山是哪座山?是喜马拉雅山,我们脱口而出。但是,世界上第二高的山是哪座山呢?我们很难答得出来。
第一个发明电灯的人是谁?是爱迪生,连小学生都知道。那么,第二个制造了电灯的人又是谁呢?几乎没人能答得出来。
第一个发明蒸汽机的人是谁?是瓦特,人人都知道。但是,第二个制造了蒸汽机的人是谁呢?
第一个发明炸药的人是谁?是诺贝尔,第二个研制出炸药的人又是谁呢?
……
电灯、蒸汽机、炸药等已有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历史,这么长时间以来,又有多少人对它们作出了改进,我们又有谁知道这些更高明的改进者的名字呢?
第一个把鸡蛋立在桌面上的人是谁呢?是哥伦布。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誉满全球。当时英国的一帮绅士对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很为不屑,在一次宴会上哥伦布决定收拾这帮绅士。他拿起一个鸡蛋,问在座的各位英国绅士,谁能把这个鸡蛋立在桌面上?英国绅士个个面面相觑,束手无策,这时哥伦布拿起鸡蛋在桌面上轻轻一碰,敲碎了一个角,轻而易举地就把鸡蛋立在了桌面上,然后告诉这帮绅士说:发现新大陆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就像把这个鸡蛋立在桌面上那么简单,可在座的没有一个人能做到,而我做到了。事情就那么简单。从此以后,这些绅士们再也不敢小看哥伦布了。
那么,谁是第二个把鸡蛋立在桌面上的人呢?谁又是第二个到达新大陆的人呢?
在哥伦布之后,有无数人到了新大陆,有无数人把鸡蛋立在了桌面上,可我们又有谁记得他们的名字呢?
我们每个人都有过各种各样的人生经历,但人生中的第一次经历总让人最难以忘怀。第一次恋爱,第一次当爸爸或妈妈,第一次上学,第一次出国,第一次进城,第一次赚钱,第一次赔钱等等,都是最难忘的。
吴士宏辞去微软总裁职务到国企TCL就职,一度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可是当新的微软总裁唐骏也想跳槽到上海找国企就职,而且年薪只需1元钱时,却无人喝采,尽管吴士宏只是一名护士,而唐骏的资历和头衔要比吴士宏显赫得多,但因为他是第二个这么干的人。这就是第一胜过更好的例证。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第一个把姑娘比作鲜花的人是天才,第二个这么做的人是庸才,而第三个这么做的人就是蠢才了。
这就是做第一的魅力,这种“第一”胜过“更好”的规律运用于企业经营,运用于经营人生,就是抢先法则。要想方设法地做第一,不要做第二,更不要做第三、第四、第五等等,哪怕你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