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磨具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应从目前的5%调整为11%;
12月份开始实行的棕刚玉征收15%的关税应暂缓执行,或由目前的从价税改为从量税以鼓励高附加值产品出口而限制低附加值的原料产品出口,改善出口产品结构。
二、结合“行业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尽快地调整原有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将磨料磨具行业下列产品列为鼓励类产品,从信贷等政策方面给予支持。
1、给数控机床配套的磨具制造项目(含φ400以下砂轮);
2、高速、精密、重负荷磨削、节能低温结合剂磨具的研发和制造;
3、陶瓷微晶磨料(SG磨料)锆刚玉磨料等新型磨料;
4、粒度小于F230的刚玉和碳化硅精密微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