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8月11日发文称,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政策方面,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30号)。《指导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产能合作的指导性文件,系统提出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12个重点领域的主要任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经过半年多的扎实工作,产能合作的政策框架基本建立,对外合作布局初显轮廓,早期收获项目稳步推进,产能合作总体实现了良好开局。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持续推进产能合作。一是推动《指导意见》确定的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编制国际产能合作规划,加强对企业的宏观指导。三是与有关省份、重点企业、主要金融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扩展双边产能合作机制,推动实施一批重点合作项目。五是联合发达国家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