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山东省分公司关于山东永华机械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转让的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11/13 10:06
竞买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于【2023】年【11】月【22】日【12】时至于【2023】年【11】月【23】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https://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资产(债务人)名称:【山东永华机械有限公司等6户】
一、资产情况
(1)截至2023年4月30日,我公司对山东永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华机械”)享有债权本息总额44705.06万元,其中本金32414.20万元,利息1217.29万元,孳息11073.57万元。
二、担保情况
1、抵押物:
(1)山东永华机械有限公司
保证人:
(1)山东永华机械有限公司
由陈勇、尹志华、陈舟、马春燕、山东创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三、交易对象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本次竞价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合作意向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资产。
五、特别提示: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2、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