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对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首台(套)产品扶持政策,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开展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试制和产业化工作,切实提高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浙江省于今年8月出台了《浙江省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界定办法(试行)》,并开始组织申报工作。
根据《办法》规定,首台(套)产品是指本省企业首先自主研发或国产化制造并经用户使用且符合申报重点领域的重点发展产品,包括国内首台(套)和省内首台(套)两种类型。装备制造业申报重点领域,主要包括:重大关键及成套设备,数控机床,电气机械,现代仪器仪表,新型纺织机械,高性能轻工机械,电子专用设备,汽车及关键系统部件,船舶制造,环保技术及设备,高效节能、新能源关键设备,工程机械及特种用途装备,高端机电产品和机电基础件等13个领域。
获得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的企业,在获得《浙江省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界定证书》的基础上,还将获得该省装备制造业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
今年4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制定并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市场导向、政府推动、自主创新、重点突破”的要求,以提高产业层次和国际竞争力为核心,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产业集群,促进装备制造业向技术自主化、制造集约化、设备成套化、服务网络化发展。
据悉,《意见》还提出,到2020年,浙江要建成国家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