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重大装备自主化 与本土化不可混为一谈
2008-06-10 15:39:49
“生产和用户,供给与需求是自主化这枚‘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没有供给的自主化是无本之木,没有需求的自主化是空中楼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微博士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自主化与本土化不可混为一谈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装备制造业特别是重大技术装备是否还应该坚持自主化?人们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产生了分歧,有些人甚至把自主化与本土化混为一谈。对此,刘微博士表示,自主化作为政策要求和产业发展模式,对于中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的振兴具有不可替代性。自主化与本土化,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异。
首先是主体不同。谁是自主化的主体?自主化是和中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发展与振兴连在一起的,自主化的主体是本国企业,或者说是中国企业。而本土化的主体是跨国公司。刘微强调说,自主化与本土化的主体,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分。本国企业或者中国企业,显然不包括外资公司和跨国公司的子公司,无论后者在中国土地上如何本土化,只要其由外资控股,商标所有权归外方,就不能称之为本国企业。
其次是内涵不同。就重大技术装备而言,自主化是指我国在工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力求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等自主创新方式,逐步实现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设计、自主研发、自主制造,渐次提高以自主产品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能力的过程。而本土化是跨国公司全球性扩张的一个伴生概念,其实质是跨国公司将生产、营销、管理、人事等全方位融入东道国经济中的过程。很显然,自主化和本土化内涵相距甚远,相通之处甚少。
第三是结果不同。自主化是对国内供给与需求的统筹,是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发展振兴的路径与目标。而跨国公司本土化的结果,则是一把双刃剑。跨国公司无论是在中国建厂,还是大量用工,本土化的结果演变不成本土企业———西门子输配电集团整个产品在中国都有生产,十余家企业,几千员工,但谁也不会说西门子是中国的本土企业;从法律层面上,西门子外资控股的事实也不会改变。本土化做得好不等于就变成了本土企业。
刘微强调说,自主化与本土化决不可混为一谈。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以本土化模式代替自主化的倾向,是十分危险的,必须坚决反对。
自主创新不等同于自主化
自主创新的理念,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最为主流的理念之一。为什么有了自主创新的理念,在重大技术装备领域还要强调自主化?对此,刘微表示,自主化和自主创新既有关联又有区别,而很多人恰恰忽视了这个问题。
自主创新是针对制造企业(供给)而言的,而自主化不仅仅针对制造企业而言,还必须要有用户(需求)的参与。这也就是说,自主化从供给延伸到了需求。从供给的角度来看,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十分重要。自主化包含了对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的全面肯定与支持。然而,仅强调供给端的自主创新是不够的。从需求的角度来看,自主化包含了对国内市场需求(用户)应当支持、使用自主重大技术装备的要求。
和单纯的自主创新不同,重大技术装备制造领域的自主化最重要的意义,是包括了“国内供给与需求”的统一,蕴涵了在我国现阶段要以进口替代战略推进重大技术装备产业振兴的深刻含义。刘微强调说,没有市场需求和用户支持,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就是纸上谈兵,更谈不上可持续性。只有用户选择了采购使用自主重大技术装备,才算完成了自主化的全流程,这才是自主化的根本意义所在。
在谈到自主化和国产化的关系时,刘微认为,一方面,自主化和国产化的相关性极强,都包含了统筹国内供给与需求的核心理念;另一方面,自主化是对国产化的升级与超越。其中国产化强调的是“产”,而自主化强调的是自主创新,不仅要在制造环节上自主创新,还要在设计、研发环节上都实现自主完成。至于在工作层面,仅就当前而言,国产化和自主化没有本质的区别。
刘微告诉记者,自主化是特定阶段的发展战略,不是终极目标,而是阶段性目标。同时,不是所有产业都需要强调自主化,例如在中国的日化市场上可以到处是外国品牌。但是,重大技术装备应该有别于其他产业和领域,必须坚持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有大量的事实表明,虽然国家、行业协会及生产企业在不同层面上一直呼吁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但是国内用户仍然在大量进口设备。以2007年全国进出口数据为例,在绝对额度上,国有企业的进口量远远高于出口量,逆差达449亿美元(而整体贸易状况是顺差,额度达2622亿美元)。这一数据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大型国有企业成为进口设备的主力军,部分国家重点工程成为进口设备的主战场”<